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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核心机房管理制度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9-06-30

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核心机房管理制度




核心机房是学校“数字化校园”的中枢环节,为了更好地做好机房管理工作,保证核心机房设备和信息的安全,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,有效保证校园网安全、稳定、高效运行,特制定以下规定:

第一条  机房重地,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进入。

第二条  网络管理人员对机房的设备进行操作时,必须经过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批准。

第三条  凡有重大操作如:系统升级、系统更换、数据转储等,应事先制定执行计划和保障措施,经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,方可实施,并填写操作记录。

第四条  需要安装或修改交换机配置时,网络管理人员应事先向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提出申请,经批准方可实施。实施过程中,应对交换机的型号、安装日期、配置修改日期进行登记,并认真填写《交换机配置登记表》。

第五条  需要安装或修改服务器配置时,网络管理人员应事先向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提出申请,经批准方可实施。实施过程中,应对服务的硬件、软件进行登记,并认真填写《服务器配置登记表》。

第六条  网络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时期网络安全威胁的新动向,对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等安全策略部署方案及时进行调整,发现问题应上报信息中心主任并及时进行处理。

第七条  服务器和交换机等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关闭,更不能粗暴地物理关机(需要登录页面远程关机),所有设备必须接UPS保护电池,以防止突然停电对设备造成损坏和资料丢失。

第八条  机房管理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,密切监视校园网网络的工作情况,防止黑客袭击,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,不得无故脱离岗位。

第九条  机房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密工作,不得随意泄漏学校秘密信息。

第十条  健全机房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和低值易耗品台帐,建立设备使用记录本,记录使用、维修等变化情况。

第十一条  机房内保持环境清洁,地面、窗台和窗户无灰尘。并经常为服务器及交换机等设备除尘。保持室内空气干燥流通。

第十二条  严禁在核心机房内使用或存放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、挥发性物品。

第十三条  严禁在核心机房内抽烟。

第十四条  严禁在核心机房内乱扔杂物。

第十五条  严禁在核心机房内私自配接电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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